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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为”及“不为”  

2011-03-04 01:53:26|  分类: 黄事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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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J&S近五年“所为”,说到底都是“不为”——做,但不突破底线去做。

我们的底线是什么?

是广告本身——包含创作(即具体的广告),也包含职业态度(即追求广告生来就有的本质),当然还包括正确的行业观(即理想地认为行业的大命题往往由身在其中的“小我”决定)。

所以,一年来我们拒绝大部分可能影响J&S内力透支的机会,包括比稿——不妄为,便是我们的“所为”——这一年来,我们把一切重心都放在手头正在服务的客户上,尽一切可能确保我们的服务能为企业、品牌或产品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更所以,一年之后,我们开始重新接受比稿邀请——只有正确的“为”,才是真正的“不妄为”——如果身在这个行业之中的每一个团队、每一个人都漠视自己可能为这个行业带来的影响,最终,我们将“失去”这个行业。
所以,重要的不是J&S是否能赢得比赛,而是我们能否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去证明这个行业的本质,证明广告依然是一个神圣的行业——不因为别人为或不为,也不因为启蒙阶段的企业主对广告的真实需求水准有多低——“我”不为,便无人为之——希望每一个广告人都能读懂这个逻辑,我们都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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