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自己更新
2010-08-08 19:20:14| 分类:
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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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一向不强迫自己做任何事情的,我从不认为高压之下会干出像样的事。但这则对我来说可写可不写的日志,真的属于强迫,内心某个声音告诉我:说点什么比憋着好!于是,便决定记录点什么。
有些东西很难回避,比如J&S在设计这个层面的薄弱,虽然我一直努力用文案和创意来弥补这个不足,但就像我曾经说过的那样,对于一个广告,策略、创意和文案远不如一个漂亮的设计更容易让客户动心(再不成熟的客户对于美丑都有一定判断力),这是由我们身处的这个市场的“启蒙阶段”所决定的。为什么我把它称为“启蒙阶段”?因为大多数人对广告的判断标准很难站到品牌和销售力这个高度之上,而这恰恰是我及J&S最坚持的。
其实解决设计的问题并不难,我前段时间“有幸”看过一套作品,创作者用一天时间完成,很漂亮,漂亮得让人怀疑那是一套花了半个月完成的设计——J&S为什么做不到这一点?这是一件极其简单的事,只要动用“经验”即可,这个经验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别人的。但我们确实不具备这样的“经验”。
08年之后,我便一直打着用设计“拯救”就是广告(至少是拯救就是广告的创意和文案)的算盘,但直到今天,即使我们有很大的成长,却依然还是一个主要依靠创意和文案去竞争的团队。
我想,要提高J&S在设计上的能力,要么花很大的代价找到真正的大鸟,要么一如既往地保持就是广告的创意特点,尽量用简单的执行来表达强大的概念。对于第一个选择,我个人很悲观地认为在绵阳很难达成,本土能称得上大鸟的人大多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即使能全职到J&S工作也很难与我们的价值观达成一致,再加上数年从业之后令人恐怖的不思进取的习惯,我想,多少是会对J&S这个团队造成不良影响的,而放弃本土的考虑去寻求外面的人才则完全不符合J&S目前的经营现状。所以,我个人更愿意选择第二条路,寄希望于有潜力的新人,培养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意态度,当然,更重要的是学习。
这则日志无疑是我在暴J&S的”短处“,所以,有必要在此阐明我对”好设计“的理解——最好的设计不是把东西做漂亮,而是创见——我曾经收藏过的国圭、虎牌啤酒及陈幼坚那只汉字笔画的钟,这些设计,都属于这样的创见——而且我可以很肯定地说:即使J&S自认为设计不怎么样,却同样看低本土所谓的设计公司甚至是在绵阳横行无忌的那帮成都三流团队们,因为,他们的设计不过是”经验“(他们自己的或别人的)罢了,毫无创见可言。
最后,我想说,J&S今天的确面临一些问题,专业上和经营上的,但这挡不住这个小团队肆无忌惮地长大。
你好,菜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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