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谢特及Amber(也就是麦子)两位童鞋很细心地留意到我的变化,并提出了一些忠告和建议,谢特童鞋甚至试图用“格瓦纳”给我打上一剂强心针,让我直到此刻也还诚惶诚恐。
我恰恰是那种需要偶尔纠结的人,毕竟,我很清楚自己选择的是一条什么样的路,也清楚将面对什么——在《宿命》那则日志里,其实我已经谈到这一点。既然如此,那些背负和承受的东西总是需要一些适当的表达,就像我会对自我存疑一样,这么些年来,我从未停止过表达我内心“悲观”的一面。
当然,我不是格瓦纳,我从来都没有拯救谁谁谁的理想,如果一定要说我坚持的意义,那它可能仅仅是对我个人的一种拯救。我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广告人,象很多广告人一样,要么剃个光头要么蓄着长发或者戴幅墨镜以便让自己看起来更牛B。作为一个普通的广告人,我按广告本该的标准来看自己的作品,如果有人觉得我曾经做过一些还不错的广告,也仅仅是因为它是一个真正的广告,一个真正的广告人做的广告。我很多次跟人强调说这是一种最现实的眼光,“先把广告做好(或者先把它做成真正的广告)”——对一个广告人来说,还有比这更现实的吗?同理:所谓的“理想”(形容词)便是类似“我不懂广告我也做不好广告但我要靠广告来赚钱”这样的逻辑——试问:对一个不懂广告的人来说,还有比这更理想的吗?
当然,这是我自己的标准,完全无法适应这个混乱的世界。
说到这里,你就该明白我纠结的是什么了——在这个错误的世界里,大家都错误,错误便成为正确而正确亦成为一种错误——我存疑,仅仅是因为我从这个世界收到太多错误的信息从而影响自己对“正确”的认识而已。
最后,让我尝试以错误的标准来判断今天我所做的一切,即大多数人对就是广告及我所评价的“理想”。前天最纠结的时候我跟王成在网上有过简短的沟通,他说我理想得还不彻底——把他的理解换回我自己的逻辑:我应该做的是否定一切“错误”,以便把“理想”推到极致。
所以,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不再坚持己见而任凭你坐到就是广告办公室来指挥设计师,祝贺你,你的那点破事已经变成我们的业务而非作品;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比以往更固执更自大而且不让你有一丝漏洞可钻,很遗憾,我们真拿你的事当事了。
那将是多么美好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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